东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车辆变更登记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2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东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车辆变更登记服务采购 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 郑州304永利集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 东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车辆变更登记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地点: 郑州市东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2.3采购内容和范围:本项目为郑州304永利集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东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40台餐厨垃圾收运车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车辆变更登记服务,保障车辆正常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和尾气排放检验的国家标准规定,完成车辆改色后的车辆变更登记。具体车辆信息详见第六章。

2.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1年。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含附表),资质认定信息及检测能力范围须至少包含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机动车排放检验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1月1日以来具有机动车安全检验服务和车辆变更登记服务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以及与合同对应的正规发票复印件(金额不少于0)。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或不清晰导致评审小组无法准确判定,该业绩将可能不被认定。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2023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304永利集团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6  1   23  9   00 分起至 2026  1   26  17  00 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1),在获取时间内盖章发送至电子邮箱zzpudbccxmb@163.com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1   27  10   30 分(北京时间)。

5.2 R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郑州市东部餐厨垃圾处理工程综合楼二楼会议室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南门对面   

6.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在304永利集团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304永利集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40251576

邮箱:zzpudbccxmb@163.com

投诉受理单位:304永利集团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55359062、 5535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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