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外检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04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大宗物资外检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 大宗物资外检服务 

2.2服务地点: 郑州市

2.3采购内容和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片状氢氧化钠含量、一水葡萄糖COD当量、碳酸钠总碱度等检测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检测完毕需出具盖章版检测报告。不承诺最低检测次数,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2.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有有效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或同等认证资质,资质认定信息及检测能力范围须至少包含:片状氢氧化钠、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一水葡萄糖。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环保耗材及药剂类检测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合同(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名称、承包内容等信息。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材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 2023  1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304永利集团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6  2  5   9  00 分起至 2026  2  6  17  00 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1),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 zzsthjbgs@163.com    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PDF版本(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2  9   9   30 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福禄路98号(普济路与交汇处)海赋国际23楼郑州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在304永利集团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371-55536281

邮箱:zzsthjbgs@163.com  

投诉受理单位:304永利集团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55359062、 5535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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